7月18日,德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輔警江虎在執勤時,與一違章亂停亂放的車主發生糾紛,“在爭執中,江虎脫下執勤制服,赤裸上身,語言和行為不文明,態度粗暴,嚴重損害公安機關形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違反相關規定,被解除了勞動合同關系。若在以往,此事件一出,網友會不約而同把矛頭指向交警,甚至還會人肉搜索,但這次劇情完全不同。有網友總結“帥就是正義”。(7月24日網易新聞)
據報道,該交警因為粗暴執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但很多網友卻為涉事交警江虎求情,稱當時是發帖的網友先罵人引起糾紛,其他圍觀者則點評照片中的交警“長得帥”、“腹肌好”,更無厘頭的是有網友總結“帥就是正義”。筆者不得不感慨,交警粗暴執法,難道帥就代表正義?再帥的交警也不能在工作中蠻橫無禮、當眾撒潑,否則只會損害自己的“帥氣”形象,傷了群眾的心。
其實,網友替江虎打抱不平的理由很簡單,因為發帖網友違章停車在先、惡語相向在后,覺得江虎有權發泄自己心中的憤怒。但身為交警應該好好說話,以耐心細致的工作態度來求得群眾理解,可沒想到的是,這位交警竟然與老百姓對罵,甚至脫掉警服,且有用手搶奪手機的舉動。筆者認為,對于執法者來說,情緒化乃是執法過程的大忌。江虎怎可忘了自己的身份,作為交警,即使受到群眾不理解和不公正待遇,怎能心浮氣躁、意氣用事?
為他求情的網友中,的確有少數人只是因為脫衣交警長的帥,就認為他做的對,用有的網友的話說就是“帥就是正義”,意味著帥可以作為消除過錯和逃避追責的理由。毫無疑問,這種邏輯站不住腳,這種價值觀也是錯誤的、可怕的,完全沒有是非掛念。對于警察來說,“帥”未必一定代表正義,唯有正義才是真的“帥”。網絡圍觀者有必要檢視自己的心態,無論任何時候,娛樂化解構都不應該取代理性的思考。
筆者認為,交警脫下制服與人對罵的行為及其不文明。雖然逞一時之勇出了口惡氣,但殊不知這卻是最低級的錯誤,不僅損害了公安機關的形象,還傷害了被執法者的感情,自己也因此付出了代價。穿著那身警服,也就意味著更多的目光監督著自己,你所代表的不僅僅是自己,更是政府的形象。對待有損政府形象的行為,唯有嚴懲,才能對他人產生震懾力。但愿這次事件,能夠引起更多執法人員的自警自勵。(作者:曾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