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有媒體報道稱“十余名男子駕豪車欲闖普洱職教中心并與保安、民警發(fā)生沖突”,其中一名男子放狠話,被稱是翻版“我爸是李剛”事件。據(jù)悉,當事人伍某確系云南普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之子,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相關(guān)負責人稱伍某在現(xiàn)場并未放狠話。(5月23日新華網(wǎng))
“我爹是支隊長,打我的人都要死”,這就是媒體報道所指的“狠話”,顧名思義即可體會出此話的十足“殺氣”,因此這件事很快便被貼上了“我爸是李剛”的標簽。然而當?shù)毓矙C關(guān)的澄清通報,似乎欲直接將這個“標簽”撕下來。
一方說吳某放狠話,一方說沒有放狠話,公眾只有納悶兒了,到底當事人有沒有說這句話?起初媒體的報道似乎已引起了讀者“共鳴”,因為“我爸是李剛”雖不是一次兩次,但每次都能吸引足夠的眼球,且這次充滿“殺氣”的狠話更是難得一見。而公安機關(guān)的通報,更是代表著官方消息,說某人沒有放狠話,理應受到信任。
然而即使是官方消息,要獲得公眾信任也需十足的說服力。細品通報背后,卻會發(fā)現(xiàn)一些疑點。伍某父親為市局領(lǐng)導,而思茅分局類似為市局的派出機構(gòu),某種上下級關(guān)系不言自明。假設伍某的確放了狠話,相信深諳官場規(guī)則的分局負責人,應該不敢輕易予以證實,因為這樣很可能就得罪了上級,對自己的政治生命沒有任何好處。而如果予以“辟謠”,讓上級某領(lǐng)導高興的同時,公眾又能奈何?事發(fā)后并沒有相應的語音視頻證據(jù),這可是“死無對證”,于是給公眾上演一出“疑罪從無”,也就順利成章。
在沒有服眾證據(jù)的情況下,下級機關(guān)便輕易作出有利于當事人或同部門領(lǐng)導的結(jié)論,恐怕難逃“為自己代言”之嫌,這樣一來不僅難以平息事態(tài),反而會讓人再去揣摩其間可有官官相護行為,進一步損傷政府公信力。
疑似“為自己代言”的背后,實則反應了個別公職人員的一種“趨利避害”特性,失去了為人為事基本原則,凡是負面消息,都第一時間予以“否認”,與公眾輿論來個你推我擋。比如曾經(jīng)的重慶雷政富案,當視頻剛剛曝光時,雷某也是立即表示“沒有此事,是網(wǎng)友ps合成所致”,而最后的結(jié)果當然不需解釋了。
同樣,當事人究竟有沒有放狠話也不需要過多解釋,因為已曝光的案情足以表明個別人的專橫跋扈,而這種行為,作為領(lǐng)導干部的父親固然難逃干系。這也警示著公職人員尤其是領(lǐng)導干部,不僅要自己公道正派、嚴于律己,還要管好自己的子女親屬,千萬不能讓其依仗自己為非作歹,否則只會害人害己。(冬月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