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王”不虎還有毒 小販銷售有毒食品被查處
時間:2023-09-08 17:00:32
(資料圖)
“民警同志,我吃了昨天在路邊攤攤兒買的‘虎王’保健品后,不僅沒得作用,而且臉頰發熱、心臟難受,一晚上都睡不著,我懷疑他們賣的產品有問題。”
8月24日14時許,江北區公安分局觀音橋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李某稱自己吃了名為“虎王”的保健品后身體嚴重不適,在大量喝水后才稍微有所緩解。接報后,觀音橋派出所民警王濤和劉涵在食藥環偵支隊的指導下立刻展開偵查。
一方面,民警將李某沒使用完的保健品送到了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驗明其“真身”。另一方面,民警來到李某購買保健品的地方走訪摸排,找到了還在售賣商品的商販劉某。
“我這個藥沒得問題,都是正規廠家生產的,藥效是因人而異的,他這個牌子吃了效果不好,那我就給他再換一個。”面對民警的詢問,劉某不斷狡辯。但民警細致查看后,發現所有保健品都是“三無”產品。
8月31日,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傳來信息,結果顯示,劉某銷售的所謂保健品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含量為52.3mg/g。據了解,“西地那非”作為一種處方藥,是國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保健品在法律定性上歸屬“食品”一類)中添加的物質。使用西地那非帶來的不良反應包括頭痛、潮紅、消化不良、鼻塞及視覺異常等癥狀。因此,西地那非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使用,脫離醫生指導的情況下使用西地那非,會對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在鐵證面前,劉某對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劉某稱自己每盒進價10元,她根據買家情況,定價20元到40元不等。
9月1日,劉某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食品的安全關乎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等切身利益,國家對食品的生產、銷售都有嚴格的規定和安全監管。為了一己私利銷售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藥品,最終會得到法律的嚴懲。取財有道,生財有方,食品藥品行業從業者應忠于商業道德,恪守信用,依法依規合法經營。
來源:觀音橋派出所